中国(广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内资企业设立业务材料清单
1.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设立登记(一照一码)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2. 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3. 全体股东(发起人)签署的章程(原件1份);
4. 股东(发起人)的主体资格证明(复印件1份,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,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,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。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);
5. 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/董事长、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任职文件(原件1份)及其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)(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;执行董事/董事长、董事、监事、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);
6. 签约好的住所托管协议1份;
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
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274344579@qq.com

百科财税
为每一个追梦人助力前行。当你还撑不起你的梦想时,就要去奋斗。我们一起奋斗!
